不法集资的主要体现形式
1.非持牌机构、互联网平台违法违规开展资产治理、投资理财营业,,发售理工业品筹集资金。。。。。
2.未经批准,,销售、宣传“保本保息”“低危害、高收益”的理工业品筹集资金,,收益率显着高于社会平均收益水平。。。。。
3.未经批准,,打着“银行”“包管”旗帜,,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或从事其他不法活动。。。。。
4.以投资虚拟钱币、区块链等为名义,,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。。。。。
5.以“虚拟使命”“加盟积分”“消耗返利”等为幌子,,无商品、无实体依托,,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。。。。。
6.以提供养老效劳、投资养老工业为名义,,允许返本付息,, 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。。。。。
7.以私募基金为名义,,向社会不特定工具筹集资金。。。。。
8.以“金融相助”“包管相助”等名义,,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。。。。。
9. 其他不法集资行为。。。。。